(一)理论学习深度不足,政治站位有待提升。作为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我始终将选人用人工作视为关乎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政治任务,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的问题。通过系统研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我深刻认识到人事工作不仅是程序性事务,更是塑造政治生态的关键抓手。然而,在具体工作中,我对新时代组织路线的理解仍停留在表面,未能将“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转化为精准识别干部的政治能力。在经济部门干部考察时,我曾过度关注招商引资业绩而淡化政治立场分析,导致个别擅长业务但政治敏锐性不足的干部被纳入考察范围。这种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显露出我对政治标准是首要标准的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建立科学的政治素质评价体系。
(二)政治标准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对照党章关于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根本要求,我深入检视了自身在德才把握上的偏差。虽然在干部推荐中能守住廉洁底线,但在处理德与才的辩证关系时,存在明显的业务能力优先倾向。特别是在财政、审计等专业性强的工作领域,我常以业务需要为由降低政治考察标准,对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政治表现缺乏有效考察手段。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时,我因过分看重*同志的项目运作经验,忽视了其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苗头性问题。这种倾向的本质是政绩观错位,没有真正把政治能力作为干部选拔的第一能力,反映出我对“四个意识”的理解还未完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程序执行存在形式化,规矩意识有待加强。通过剖析中央通报的带病提拔典型案例,我清醒看到程序空转背后的责任缺失问题。反观自身工作,在动议环节存在以领导意向代替集体研究的现象。*科室负责人调整中,因时间紧迫,我未充分征求基层干部和相关科室的意见,导致部分干部对调整结果存在异议。在考察环节,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的传统模式,对干部家访、社区走访等延伸考察手段运用不足,致使个别干部的隐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凡提四必要求落实打折扣,显露出我在原则问题上还存在好人主义思想。
二、制度执行与程序规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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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改措施与未来方向
(一)深化理论武装,夯实政治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作为政治建设的核心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领导干部研讨班深入学、支部主题党日常态学等形式,全面系统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的精髓要义。重点建立政治素质考察负面清单机制,将政治标准细化为是否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存在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行为等*项具体指标,对触碰红线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每季度开展政治理论应知应会测试,将测试结果与干部晋升直接挂钩,推动理论学习从软任务变为硬约束。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动态记录参与重大政治任务、应对风险挑战等现实表现,确保选出的干部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选拔流程。构建“1+3+N”干部选拔制度体系,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为主干,配套制定《动议提名工作规范》《考察工作操作规程》《讨论决定事项清单》三项核心制度,细化*个关键环节的操作标准。创新实施双审双查机制,在动议阶段实行编“制职数预审+资格条件”联审,在考察环节开展政治表现专项审查+廉政情况全面核查,确保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开发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系统,通过线上留痕+线下存档双备份,实现从动议到任职的全周期可追溯。建立预警监督平台,对临近时限的流程节点提醒,对异常操作行为阻断,对已完成环节归档,今年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次,发现问题*项并全部整改到位。
(三)优化培养机制,激发队伍活力。推行三维度干部培养模式,在政治能力提升方面,实施铸魂工程,组织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教学;在专业素养培育方面,开展业务大比武,设置征管稽查、纳税服务等5个竞赛板块;在实践锻炼方面,选派干部参与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攻坚任务。创新建立三张清单激励机制,制定*类*项《正向激励清单》,明确表彰奖励、职级晋升等具体措施;编制*方面*条《容错免责清单》,细化改革探索中的免责情形;出台《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划定*种问责情形。实施年轻干部双导师培养计划,为35岁以下干部配备政治导师和业务导师各1名,通过“师徒结对+项目攻坚+季度评估”的方式,推动年轻干部三年内实现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双提升。建立干部心理健康关爱中心,全年开展心理疏导*人次,组织家访慰问*次,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作为新时代税务干部,我将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党性修养体现在选人用人的具体实践中,以功成不必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为党和人民选准人、用好人,努力开创县税务局选人用人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