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首要议题,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总书记法治思想紧密结合,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及各党支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党组会会前学法,上半年召开党组会议23次,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开展交流研讨4次。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报告中重点阐述法治建设工作。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紧抓依法行政主线,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严格对照职责清单履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突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要求,召开重大案件审理会6次。
(二)强化农业执法,切实维护农民和群众利益。一是开展集中攻坚行动。精心组织“渔政亮剑”、“绿剑护粮安”、农机执法护春耕、“种业监管执法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等专项执法行动。聚焦农资质量、农产品(含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兽药饲料、动物诊疗、畜禽屠宰、种畜禽、动植物检疫、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农机监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9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388家,立案查处案件19起,罚款3.79万元,移送“行刑衔接”案件(线索)5起。与市交警支队开展联合执法,成立2个联合检查组,实现对全市农机安全“警农联合”执法督导检查全覆盖,排查整改一般隐患16处。二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工作细则及指引。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联合检查48次。推动“双随机”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深度结合,提升监管精准性,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优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素质提升,全面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法律专业知识培训与考试5场次。严格审查执法人员电子执法证件19名,建立健全执法人员退出机制,依法处理不符合执法要求人员证件。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标准化培训机制。确保执法人员每年完成20学时政治理论(含党性)教育及6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在岗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组织法律知识、业务能力提升及骨干培训班20余场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6场次。三是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基准(试行)》,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执行新修订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及基本文书格式。按时完成《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填报。
(四)强化制度保障,全面提高依法监督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营商环境政策等相抵触或不适应的文件,保留有效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3件。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在市政务服务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四张清单”、以案释法、包容审慎监管等内容,上半年公开信息25项。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落实省厅《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基准》要求,规范案件办理和裁量权运用,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防范执法风险。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合理运用行政裁量权处理案件5起。四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市农业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覆盖种子、农药、化肥、畜牧、兽医、农质、农机、渔政等执法领域。清单包含不予处罚事项42项(14领域)、减轻处罚事项4项、从轻处罚事项157项,总计203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在官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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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法治制度建设,提升履职效能。科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针对性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普法执法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法治素养高的执法队伍。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结合农业农村新形势新问题,创新普法理念、载体与方法。围绕放心农资下乡、国家宪法日、丰收节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并发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跨区域执法随机抽查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证件管理,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案例指导,及时公布有影响力典型案例。
(四)围绕农村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聚焦农资质量、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执法。开展执法监管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养殖捕捞、生猪私屠滥宰、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用药等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健全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