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5-08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总结前期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推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五个规范化”建设全面提档升级。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综治中心主任,以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刚才,*县、*区就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了汇报发言,分享了好经验、好做法,讲得都很实在、很有借鉴意义,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综治中心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仅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体现。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夯实基层治理根基的关键举措。基层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治则天下安。综治中心作为基层治理的综合性平台,承担着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等重要职能,其规范化建设水平直接关系到基层治理效能的高低。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出数量增多、类型多样、化解难度加大的特点,特别是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领域,矛盾纠纷频发多发,给基层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小压力。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万起,其中通过综治中心协调化解的占比达到%,但仍有*%的矛盾因基层平台功能不健全、流程不规范而未能及时有效化解,甚至出现了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情况。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就是要通过完善硬件设施、优化工作流程、整合治理资源,构建“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工作格局,让群众的诉求在基层有人管、有人办、能办好。从县的实践来看,自去年完成综治中心规范化改造后,矛盾纠纷化解率从原来的%提升至*%,群众满意度达到*%,信访量同比下降*%,充分证明了规范化建设对夯实基层治理根基的重要作用。我们必须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牛鼻子”工程,下大力气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风险防范在源头。(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生动实践。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推进社会治理,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综治中心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其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直接影响着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前,部分基层综治中心存在功能设置不合理、服务流程不顺畅、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群众办事往往需要跑多个部门、来回多次,“多头跑、重复跑”的现象依然存在,与群众对便捷高效服务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比如,在前期调研中发现,区街道综治中心由于入驻部门不全,群众反映的劳动争议问题需要到区人社局办理,物业纠纷需要到住建部门协调,导致一起简单的邻里纠纷平均需要天才能解决,群众对此意见较大。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就是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整合政法、司法、信访、民政等部门资源,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遇到问题时“最多跑一地”就能得到妥善解决。市综治中心通过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将*个部门的*项业务纳入集中办理,群众平均办事时间从原来的天缩短至小时,极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这充分说明,只有把综治中心建设成为服务群众的“连心桥”,才能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认同感和支持度。(三)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治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挑战,传统的治理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既是运用系统思维整合治理资源的有效手段,也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重要载体,更是运用智能化手段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举措,对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从我市情况来看,通过近年来的探索实践,综治中心在统筹协调基层治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例如,*县综治中心虽然配备了视频监控系统,但由于缺乏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对辖区内的治安隐患不能做到实时预警;*镇综治中心因未建立标准化工作流程,不同调解员对同类纠纷的处理结果差异较大,影响了执法公信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就是要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智能平台、加强队伍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从“经验决策”向“数据驱动”转变。我们要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二、客观总结成绩,清醒正视当前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围绕“五个规范化”(机构设置规范化、功能布局规范化、运行机制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保障措施规范化)目标,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梳理、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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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成立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委政法委要加强对全市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每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法委要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区要建立领导包联制度,每个县级领导包联个乡镇(街道),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同时,要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问责。市要在月底前出台考核奖惩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经费保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综治中心建设、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万元的综治中心专项经费,乡镇(街道)每年安排不少于万元的专项经费,保障综治中心日常运转、设备更新、人员培训等需求。*县要在月底前落实综治中心专项经费,并向乡镇(街道)倾斜,确保基层有钱办事。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集中用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综治中心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矛盾化解、心理咨询等工作。*市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去年通过社会捐赠筹集资金万元,用于综治中心智能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市委政法委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重点督查机构设置、功能布局、运行机制、智能化应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县要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区要在月底前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彻底解决。此外,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群众对综治中心工作的监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典型案例宣传、经验交流等方式,展示综治中心在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增强群众对综治中心的认同感和支持度。*市要制作专题宣传片,在电视台、AAA公众号等平台播放,扩大宣传覆盖面;*县要组织开展“综治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考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市委政法委要编发工作简报,每月至少刊发*期,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全市工作开展。区街道的“一站式”化解矛盾经验、*镇的智能化应用做法等,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通过广泛宣传和经验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