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站位不够高,对自我革命理解浮于表面
具体表现:对党的自我革命的核心要义把握不够深,仍将其简化为个人修养、自我约束的道德范畴,忽略其作为党永葆先进性的根本路径和战略抉择。在理论学习上虽能按时参会、发言交卷,但多流于文件式陈述,缺少结合岗位实际的深度辨析。有时下意识将“自我革命”划归纪检监察范畴,未能认识到自己作为领导干部在推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的重要职责和示范意义。
整改措施:深入研读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提升政治站位,将“刀刃向内”的革命精神贯穿到履职全过程、落实各环节、管理每一人。
二是学习碎片化,缺乏体系性、穿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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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表现:分管领域的制度设计存在碎片化、分散化倾向,制度之间逻辑不严密、条线不成网,导致落实过程中依赖经验裁量,缺乏明确依据和操作路径。部分制度更新滞后,与实际工作脱节,执行效力逐级递减。
整改措施:以系统观构建“管党治党制度矩阵”,推动“废改立”并举、制度执行刚性与动态评估同步发力,切实提升制度的指导性、约束力与适应性。
五是考核机制闭环不严,结果运用激励不够精准
具体表现:现行考核方式以定性评价为主,缺乏可量化标准,不能有效区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考核结果与奖惩、晋升、问责挂钩不够紧密,激励导向模糊,整改推动无力,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完善“党建+业务”融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结果运用与干部选育管用相挂钩,发挥考核指挥、激励、问责“三重效应”,让实干者有位、担当者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