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利用周末时间召开全镇农村“三资”管理风险防控专题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聚焦当前我镇“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强化举措,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家底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刚才,镇农经站通报了上半年全镇“三资”管理专项审计情况,指出了12个村存在的合同不规范、台账不健全、公示不到位等具体问题;纪委书记通报了2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出租集体林地、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这些数据和案例,既是“警示钟”,也是“清醒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下面,我结合近期调研和思考,讲三点意见。
一、要从政治高度、民生维度、发展角度,深刻把握“三资”管理的重要性
农村“三资”是集体经济的“命根子”,是农民群众的“共有财”。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和收益分配制度,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对我们基层来说,“三资”管理绝不是简单的“记账、管钱、收地”,而是关乎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政治工程,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更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工程。
第一,“三资”管理是检验基层政治生态的“试金石”。农村集体“三资”归全体村民所有,其管理使用直接体现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从近年上级巡视巡察和镇纪委日常监督反馈的情况看,个别村存在“三资”底数不清、处置随意、监管缺位等问题,表面看是管理漏洞,本质上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的表现。比如,去年县审计组发现*村2018年将30亩集体鱼塘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承包给亲属,合同期限长达20年(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期不得超过30年且林地、鱼塘等特殊用地另有规定的要求),村支书当时认为“都是自己人,没必要走民主程序”,结果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不仅造成集体经济损失20余万元,更让群众对村干部失去信任。这说明,管不好“三资”,就会伤了民心、寒了民意,甚至动摇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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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压实主体责任。镇党委对全镇“三资”管理工作负总责,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将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每月至少带队到3个村开展督查;各片片长要落实“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三资”管理。村“两委”是“三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村支书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村主任要具体抓落实,村会计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决不能当“甩手掌柜”。
二要严抓严管问责。镇纪委要把“三资”管理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顶风违纪、以权谋私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特别是对以下四类问题“零容忍”:一是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如低价承包、无偿转让、私分集体资产);二是挪用、侵占集体资金(如虚列开支、套取补贴、私设“小金库”);三是违反民主决策程序(如未经“四议两公开”擅自处置“三资”);四是监管失职失责(如村监会未履行监督职责、镇农经站未及时发现问题)。今年,我们将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2023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村,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村支书和相关责任人暂缓提拔使用。
三要强化正向激励。我们将“三资”管理成效与村干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对“三资”管理规范、集体资产增值明显的村,优先推荐为“乡村振兴示范村”,村支书优先选拔为镇领导班子成员或享受副科级待遇;对连续两年“三资”管理考核优秀的村会计,推荐参加乡镇事业编考试。同时,要加大典型宣传力度,通过“*镇乡村振兴”AAA公众号、村广播等平台,宣传一批“三资”管理先进村的经验做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三资”管理看似是“小事”,实则是关系乡村振兴的“大事”;看似是“经济问题”,实则是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的“政治问题”。希望大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把“三资”管理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为推动*镇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