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的指引下,紧紧围绕“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创建标准,精心创新并实施“铸魂·强基·赋能·领航”四大工程,着力打造具有鲜明司法特色的“红色法徽”党建品牌,为新时代法院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能。
一、实施“铸魂工程”: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一)构建全方位“三维学习”体系
1.联动学习机制。建立起“党组领学+支部研学+党小组促学”的三级联动学习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学习传导链条。党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率先开展深入学习,把握学习方向和重点;支部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研讨学习,将学习内容细化、深化;党小组则负责促进党员个体的学习,确保每一位党员都能积极参与到学习中来,不遗漏任何一个学习环节。
2.创新学习制度。创新推出“晨读一刻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利用每天早晨的一刻钟时间,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这一制度既不占用过多的工作时间,又能保证党员每天都有固定的时间进行理论学习,有助于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精心开发“总书记法治思想司法实践20讲”微课程,将总书记法治思想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以通俗易懂、简洁精炼的方式进行讲解。通过这一微课程,党员们能够更加直观地理解总书记法治思想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全年累计开展专题学习达36次,党员们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总数多达8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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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菜单式”党课。开发“菜单式”党课12讲,根据党员干警的不同需求和岗位特点,提供个性化的党课选择。党课内容涵盖党建知识、司法业务、廉政教育等多个方面,党员干警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进行选择,提高了党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通过“三色课堂”和“菜单式”党课共培训干警600余人次,有效地提升了党员干警的综合素质。
5.创新“移动党小组”模式。创新“移动党小组”模式,在专案组、执行团队等临时工作组织中设立临时党小组,共设立5个临时党小组。这种模式打破了传统党组织设置的限制,将党组织的影响力延伸到法院工作的各个角落。临时党小组在专案组和执行团队中发挥着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的作用,确保在特殊工作任务中党员能够保持组织性和纪律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创新“党建+诉源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1.党员法官带头行动。党员法官带头开展“法润百村”行动,深入乡村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服务。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党员法官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2.建立“党员法官工作室”。建立“党员法官工作室”23个,将司法服务的触角进一步延伸。这些工作室分布在各个社区或乡村,成为党员法官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前沿阵地。在工作室中,党员法官定期接待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指导调解纠纷,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年共指导调解纠纷482件,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3.研发“党建智慧调解”小程序。研发“党建智慧调解”小程序,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诉源治理的效率。小程序整合了纠纷受理、在线调解、法律咨询等功能,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随时随地提交纠纷信息,选择调解人员,进行在线调解。这一小程序的在线化解纠纷成功率达87%,相关经验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为全省的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创新的思路和可借鉴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