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更新时间:2025-09 来源:网友投稿

(1)召开时间:基层党支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机关党支部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2)主要内容:①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②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③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④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⑤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⑥讨论决定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会议。①支部委员会确定议题和时间;②通知全体党员;③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酝酿准备预案。二是召开会议。①书记(副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②组织委员统计到会人数并报告;③宣布议题展开讨论;④书记归纳集中多数人意见;⑤表决并形成决议;⑥明确分工,提出落实意见;⑦宣布闭会。三是抓好会后贯彻落实。①按照会议决议分工,抓好贯彻落实;②对个别党员因故没有参加会议,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后向他们传达会议决议;③根据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4)落实要求:①内容符合关于支部党员大会职权的规定;②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党员到会方可举行,选举时必须有超过五分之四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程序符合规定要求;③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之间应当进行个别酝酿,必要时形成方案建议,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④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没有以正副书记个人意见代替大会决议的现象;⑤每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都要分工一名委员(一般组织委员),对开会的时间、地点、到会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主持人、记录人,讨论的问题,会议的发言和决议,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认真记录,以便检查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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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党员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名党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议,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开展时间:基层、机关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能力和模范作用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一般结合“七一”或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2)评议内容:评议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基本内容包括:①思想情况。主要看政治学习是否自觉,政治立场是否坚定,道德品质是否高尚,利益关系是否处理恰当,精神状态是否昂扬;②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热爱本职,对待工作的热情和工作标准怎样,接受任务是否愉快,完成任务怎样;③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想问题抓落实是否从实际出发,处事是否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干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深入扎实;④模范作用情况。主要看党员的先锋队意识强不强,工作上是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危急关头是否挺身而出、敢站前排,日常生活中是否严格自律。

(3)程序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应相对集中时间进行,通常采取学习教育、党员自评、民主测评、组织讲评等方法进行:①学习教育。评议前,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章及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讲清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以及评议标准和重点;②党员自评。党员对照评议内容和党员标准,总结个人思想、学习、履职尽责、能力素质和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撰写自评提纲,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③民主测评。一般召开党小组会或党员大会,党员逐个自我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对每个党员进行测评;④组织讲评。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评议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对党员模范作用按“好、较好、一般、不合格”进行划档,对每名党员的优缺点做出评价,支委成员分工把对每个党员的评价转告本人,由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报告评议党员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⑤表彰与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支部进行表扬或报上级党委进行表彰;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存在主要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4)落实要求:①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人人平等“三原则”,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要求,引导党员和群众充分发表意见,支委成员要带头示范,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评议,带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②学习教育要注意引导党员克服“无所谓”“怕挨整”“得罪人”等模糊认识,端正参与评议的态度,每名党员都要认真撰写自评提纲,由党小组长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返工重写,防止走过场;③评议中的党小组会、支委会要如实记录,民主测评表要做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