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5-09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前一阶段全市的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和系统性“复盘”,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目的是通过倒逼问题整改,层层压实责任,特别是结合当前“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的严峻形势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深刻认识当前安全整治形势的严峻性与复杂性

自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的指引,我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的排查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超过1.4万栋,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900余栋房屋中,绝大部分已经完成整治销号,基本实现了“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的阶段性目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攻坚克难的结果。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基础还不牢固,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工作中还暴露出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有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祸。综合各方面反馈和近期督查情况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不”:

第一,思想认识的“高压线”绷得不够紧。一些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负责同志存在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有的认为经过几轮排查整治,大的问题已经解决,可以“歇歇脚、松口气”;有的对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一阵风”思想,缺乏常抓不懈的韧劲;还有的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理解不深,没有真正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刻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工作主动性、预见性不强。这种思想上的“温差”,是导致工作落实“落差”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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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把责任“压得更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战。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把责任和任务分解到每个网格、每个楼栋、每个人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住建部门要履行好行业监管和技术指导职责;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把经营主体准入关;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准备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强大合力,决不能出现推诿扯皮、各自为战的现象。

第二,要强化督导问责,让利剑“悬得更高”。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市级督导组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实地查看工作进展。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曝光。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要通过强有力的督导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让所有干部都感受到“肩上有担、心中有畏”。

第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将氛围“造得更浓”。安全工作,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房屋安全的重要性、风险的危害性讲清楚、说明白,引导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自觉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开展安全自查、配合政府进行安全整治。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违法建设和安全隐患,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重于泰山。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是一场输不起的硬仗,也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大家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拿出超常的决心、超常的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筑牢我市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