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我县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状况,我通过实地走访部分村组、农户了解相关情况,深入人社、民政和统计、农村养老等部门,掌握当前农村养老的基本政策、相关数据,分析农村养老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旨在探索改善农村养老现状的新途径,让更多的农村老年人一起共享社会发展进步和乡村振兴成果。
一、洛川县农村养老情况
(一)总体情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20年末,洛川县常住人口201663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093人,占比17.40%,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458人,占比12.13%。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7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3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受人民生活和医疗保健水平大幅改善,以及人均寿命不断提升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县老龄化特征进一步明显。
2020年,全县城镇常住人口90204人,城镇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13102人和10415人,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4.5%和11.5%;农村常住人口111459人,乡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20420人和17615人,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8.3%和15.8%。农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分别高于城镇3.8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数据显示,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农村养老需求远远超过城镇,老龄化问题的难点、重点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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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以及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通过道德讲堂、道德模范评选、设立孝老爱亲“红黑榜”等形式,把养老文化融入到农村思想道德、精神文明建设常规工作中,进一步挖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孝老爱亲典型,示范带动群众更好地关心老人,营造爱老敬老和奉养老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对农村厚葬薄养等风气进行大力纠正,坚决杜绝此类风气进一步蔓延。
(五)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加大政府兜底力度。要科学规划养老机构,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老需求。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对于“五保户”要继续实行集中供养,坚决做到应保尽保,绝不让一人失保;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孤寡老人,要落实监管主体,或落实村组照料,或送到农村养老院,捆绑低保补助、贫困户补助等优惠政策,予以兜底养老。二是加快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强化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寡老人、高龄老人专项救助、临时救助,使这些老人能够“病有所医、困有所帮、难有所助”。三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我县农村地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较低,难以满足农村养老需求,应建立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给予农村老人基本生活保障。
(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培养一批有技术、会管理的专业服务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壮大和稳定老年社会工作者、专业人才、老年人家庭照料者、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二是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应注重实效,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三是倡导全社会对养老服务人员职业的尊重,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让更多的年轻人愿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为养老行业的良性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