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大气环境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局下达的目标分解任务,紧紧围绕新区大气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任务,紧密配合各科室工作,逐项有序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空气质量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截至8月4日)。1.PM10累计浓度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完成率97.3%,排名第5,高于目标值(73微克/立方米)2微克/立方米,未来均值需在70微克/立方米以下;
年均累计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微克/立方米,完成率102.6%,排名第3,低于目标值(39微克/立方米)1微克/立方米,未来均值需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
年均累计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目标完成率104.3%,排名第5,低于目标值(23微课/立方米)1微克/立方米,未来均值需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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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发扬好的工作作风,持续做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申报。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绩效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绩效先进标杆企业,稳步推动新区绩效分级申报工作。
(二)积极开展融合清单编制工作。以2024年填报企业为基数,对新建投运项目企业进行新增,对已搬迁、已拆除企业上报市局,建议剔除清单。要求企业精准科学合理化填报,进一步为2025年—2026年应急减排清单夯定基础,更科学实施生产调控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理。
(三)持续推进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落地。我们将积极与相关企业沟通,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落到实处,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源头治理工作。
(四)大气科全体人员坚持以学习为根本,坚持用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在局党组统筹布局的精准指导下,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积极充实和完善工作机制,顺利完成XX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