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5-09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正风肃纪的最新精神,听取前一阶段全市公安系统集中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深入剖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短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和攻坚举措。刚才,*同志代表市公安局汇报了相关工作情况,总体上看,前期的工作是有一定成效的,但问题和不足也同样突出,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视成绩与问题,以清醒的认识把握当前态势

  自全市集中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战线的同志们,闻令而动、积极作为,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根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公安系统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起,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200余起,其中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网络黑恶势力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占比显著提升,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1.5亿元。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实现了连续提升,较去年同期提升了约15个百分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值得充分肯定。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成绩只是阶段性的,问题依然是严峻的。对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对照市委的既定目标,对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正如刚才通报的情况,一些深层次、根源性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存在“温差”。部分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对集中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未能将其置于事关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战略高度来把握。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的认为这只是“一阵风”,有“闯关”思想;有的则将其等同于日常业务工作,未能做到高看一眼、厚爱一层、严管一分,导致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二是工作推进存在“落差”。在具体执行层面,工作推进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单位行动迅速、措施扎实,有的单位则进展缓慢、效果不彰。一些单位满足于开会发文、制定方案,但在具体落实上缺乏钉钉子精神,工作举措大而化之,针对性、操作性不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三张清单”制度未能完全落到实处,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执行不严,导致一些问题久拖不决。三是整治成效存在“偏差”。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一些领域的整治工作还停留在表面,未能触及要害、深入根源。比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虽然查处了一些违规行为,但如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范廉政风险,还没有形成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在食品安全领域,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尚不健全,存在监管盲区。整治成效的评判标准,更多地依赖于报送的材料和数据,而与群众的实际感受和评价存在一定的“温差”,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待进一步夯实。这些问题,看似表现在工作层面,实则根源在思想层面、责任层面。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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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从“治已病”转向“防未病”。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查找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同类问题的发生。比如,针对执法办案中暴露出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排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从“严执法”转向“善治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要积极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通过数据赋能,实现对违法犯罪活动的精准打击、对社会治安风险的智能感知、对公共安全隐患的动态监测,推动公安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型,提升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三是从“内部纠”转向“开门治”。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可以探索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营商环境监测点等制度,定期召开警民恳谈会,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要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整治成效的核心指标,将评判权真正交到人民群众手中。

  同志们,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扎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谱写*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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