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们就村党组织书记届中补选工作流程这一专题,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学习和讲授。之所以把这个课题单独拿出来讲,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乡镇党委工作人员和村级党务干部对届中补选的程序规定存在模糊认识,要么把补选等同于换届选举,要么程序走得不规范,要么该报批的没有报批,该公示的没有公示,给后续工作留下了隐患。补选工作看似简单,实则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党内法规依据,来不得半点马虎。
今天这堂课,我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来讲:届中补选的政策依据与适用情形,补选工作的具体流程与操作规范,以及实际操作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重点问题。希望大家认真听、仔细记,把这些规定真正学懂弄通,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一、政策依据与适用情形
(一)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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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补选书记的任期问题,做好衔接
补选产生的书记,其任期只到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届满为止,这是党内法规的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好衔接,避免混淆时间、点错衔接。一是在本届任期满时,要按照换届选举程序重新选举,不能以补选书记任期未满为由拖延换届;二是如果补选书记是在距离本届届满不足一年时进行,为了减少行政成本,视情况决定是否提前启动换届工作,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同志们,村党组织书记届中补选,是基层党建工作中一项重要而具体的实务工作,程序规范与否,不仅关系到选举结果的合法性,更关系到党在农村基层的公信力和凝聚力。我们每一名从事基层党务工作的同志,都要把这些程序规定学深学透,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既不能随意简化,也不能画蛇添足,更不能以权代法、以习惯代替规定。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课后,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对照梳理,把今天学到的内容真正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如果在具体操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不能自作主张、擅自处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