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典型问题:县XX局原党组成员张某带队赴企业调研时,违规接受企业主安排的高档宴请并饮酒,事后与他人串通修改行程记录、删除消费凭证;某乡镇财政所所长李某以“协调项目”为由,组织3名干部接受村集体“感谢宴”,席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香烟,问题暴露后竟与相关人员约定“统一口径”“谁问谁扛”。这两起发生在学习教育期间的“顶风案”,不仅触碰了纪律规定的“红线”,更暴露出个别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政治立场动摇的“致命伤”,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作为管钱管物的“理财部门”、服务发展的“保障机关”,财政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而是检验党性纯度的“试金石”、丈量政治忠诚的“标尺杆”。下面,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从“学纪、明责、守底线”三个维度,谈三点体会。
一、从通报案例深刻汲取教训,持续提升政治红线意识。
近年来,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担当推进作风建设,从“一个节点”到“一条主线”,从“治标”到“治本”,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这两起案例警示我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张某、李某等人身为党员干部,本应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却在学习教育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删除关键信息“隐痕”,或私下约定“封口”,或审核放水“护短”。这种“学归学、做归做”的阳奉阴违,本质上是把纪律规定当“纸老虎”“稻草人”,把组织纪律当“橡皮筋”。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触碰必遭惩戒;规矩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跨越必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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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坚决以“制度铁笼”规范权力运行。聚焦财政资金分配、项目审批、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修订《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政资金审批“十不准”》等制度,推行“阳光财政”,重大项目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惠民资金实行“全流程公示”,公务接待实行“无公函不接待、超标准不报销”,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班子成员要带头签订《严守纪律规定承诺书》,在“管嘴”上作表率——不该吃的饭坚决不吃,不该喝的酒坚决不喝;在“用权”上树标杆——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坚决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坚决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各位领导,同志们,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干部“肩上有责、脚下有根”。我们将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把“严”的基调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以“管住嘴”赢得群众“暖心”,以“用好权”护航发展“安心”,以财政清风护航政治生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志批评指正。
XX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X
2025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