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服务宏观决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总书记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统计体制”,“强化统计监督职能”。这为我们在新征程上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指明了根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确保统计数据实打实、硬碰硬,既是我们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也是服务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始终将此作为“国之大者”抓紧抓实,持续用力,狠抓落实。现将我县贯彻落实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有关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报告如下,旨在全面审视不足,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以高质量统计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锚定目标深化治理:防治统计造假夯基垒台成效与进展
我们深刻认识到,防治统计造假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系统集成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法治能力建设和源头质量管理。在实践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初步构建起责任明晰、机制完善、基础加固的工作格局。(一)高擎思想旗帜,拧紧责任链条。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是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为此,我县坚持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统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意见》《办法》《规定》等系列文件精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学习研究,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近期组织集体学习,深刻剖析统计造假的严重政治危害性,明确提出要将防治工作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的试金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县性重要会议上持续强调要求,明确将防治统计造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保持高压态势。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参照先进经验做法,已着手研究制定我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旨在厘清县、乡(街道)、部门及统计调查对象的责任边界,明确责任主体、具体任务、追责情形及工作程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可量化的责任落实机制。该细则将严格划定履职尽责的“责任田”,使各级干部知责明责担责,推动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成为常态。确保每一级都有明确的责任清单,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的执行标准,每一类问题都有对应的处理流程,构建起严密的责任闭环管理体系和压力传导机制,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恪守法治准绳,规范统计秩序。依法统计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的根本保障。我们牢牢把握法治这个核心,全过程、全方位将法治精神融入统计工作血脉。县统计局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统计政令要求,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为重中之重,旗帜鲜明地执行“零容忍”政策,公开承诺并践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的执法原则。为提升全县依法统计整体水平,重点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实施了“统计法治能力提升计划”。2024年专门组织覆盖各乡镇(街道)和主要企事业单位统计负责人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专题培训,系统学习《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核心法规,强化统计人员“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持续深化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与过程管控,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文书。2023年对6家企事业单位实施执法检查,2024年按计划有序推进常态化执法监督。通过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持续释放严查严管的强烈信号,倒逼统计调查对象自觉依法依规提供统计资料。不断完善执法检查与案件处理的信息公开机制,增强执法透明度和结果公信力,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强大社会氛围与法治生态。(三)聚焦源头固本,提升数据质效。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源头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基石和起点。我们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将工作着力点放在源头质量管控和基层基础建设上,坚决把好数据生产“第一道关口”。为此,精准部署了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和数据质量提升计划。在具体工作中,县统计局加强对服务业、投资、商贸等专业领域统计数据质量的集中审核和动态监控,要求各专业人员严格执行既定的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核查规则及评估标准,对关键指标实施重点核查,加大对关键行业、重点单位数据逻辑性、匹配性、协调性的审查评估力度。特别是针对数据波动异常、易发多发的风险点,建立预警清单,提升审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将标准化要求延伸到村级单位和企业。投入专门力量,组织统计专业人员深入一线,面向企业和基层单位开展“一套表”规范化填报现场指导以及统计台账建立标准化培训,明确要求必须健全原始凭证登记、加工整理和内部审核机制。强制推行“数出有据、全程留痕”原则,确保上报的每笔数据均有规范、准确、完整的原始记录凭证和统计台账支撑,实现数据生成流程清晰、来源清晰、责任清晰,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压缩数据失真空间,筑牢数据质量的最初防线,为整个统计生产流程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支撑和数据保障。二、刀刃向内深挖病灶:防治统计造假短板弱项与根源剖析
在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到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严要求高标准,我县统计工作尤其防治统计造假领域仍存在不容忽视的短板和弱项。总书记总书记强调,“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要“瞄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当前,某些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法治根基、源头质量、外部干扰等问题相互交织,整治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这些问题深刻反映出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和观念作风上的顽瘴痼疾,严重制约了我县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的纵深推进和效能提升。
(一)执法监督体系尚欠严密,震慑威力未能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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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本兼治深化整肃:防治统计造假长效常治路径与措施
直面问题,重在整改;标本兼治,贵在落实。针对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韧劲,强化系统思维和法治方式,在体制机制、基础能力、监督惩处、考核导向、生态涵养等方面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织密制度笼子,堵塞监管漏洞。我们将严格遵循总书记总书记“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下更大功夫”的要求,聚焦要害,攻坚克难,全力推动统计治理现代化,坚决打赢防治统计造假攻坚战、持久战。(一)重构体制机制保障,筑牢依法履职坚固防线。解决执法监督权威性不足和抵御干预难问题是当务之急。一是健全执法监督机构体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立足我县实际,向县委编委专题报告并提请审议,强力推动尽快设立具有实质性运转能力的县级统计执法监督专职机构(如“统计执法监督大队”),明确为县统计局管理的正科级(或副科级)行政机构。科学核定人员编制员额,选调具备法律背景或执法经验的骨干人员,充实专业执法力量。清晰界定其独立行使统计执法检查权、立案调查权、行政处罚建议权等法定职责的权限范围和运行规则,从组织架构上根本扭转主体不明、力量薄弱困局。推动人员编制向执法一线倾斜。二是强化经费装备硬核保障。县财政局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工作保障的要求,将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含办案费、差旅费、培训费、外聘专家费等)足额纳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加大专项投入,按执法队伍规模和工作量,统一采购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设备、移动核查终端、数据存储分析设备等现代化技术装备,满足执法全过程记录、现场即时核查和高效数据传输的基本需求。建立设备维护和更新换代的长效机制。三是构建防干预长效机制。借鉴中央及省级层面经验,由县委办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统计局参与,在年底前研究出台《XX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定义“违规干预”的各类具体行为表现(包括但不限于指示、授意、强令、暗示改变数据结果、干扰执法活动等),规范记录主体(任何接收干预指令的统计机构及人员)、记录要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干预人姓名职务)、报告路径(向上级统计部门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双线”报告)以及档案管理要求。严格规定对记录报告的核查认定程序及结果应用,确保记录报告者受保护,违规干预者必追责。建立县统计局向县委常委会定期报告防范干预制度执行情况的机制。
(二)强化立体执法监督,彰显惩治威慑强大威力。提升执法监督的覆盖面、精准性、威慑力,让统计造假无处遁形。一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应用。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显著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和覆盖范围,确保各专业领域、各种规模类型的调查对象均被纳入抽查库,且“四上”企业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优化抽查方式,注重分层分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数据异常波动单位、以及以往检查发现问题单位的靶向式抽查。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全过程规范化要求,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网等官方平台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取结果、处理处罚信息,以公开促规范、强震慑。二是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格局。建立并夯实由县统计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统计造假防治协同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常态化共享涉及经济发展、财税金融、项目投资、市场监管、信用监管等领域的重要数据和风险信息。在关键指标核查、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方面,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案件会商研判、证据互认共享、力量协同支撑的联合办案机制。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落实组织部门书面征求统计部门意见制度。三是加大通报曝光警示力度。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常态化通报曝光机制。对于查实的重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干预指使或负有领导责任、影响恶劣的案件,经县委、县政府授权或县纪委(监委)批准,一律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处理结果。通报内容详述违纪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处理依据和最终处分(处理)决定。选择典型案件深度剖析其发生根源、手法特点、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及深刻教训,形成具有教育指导意义的书面材料印发全县学习。将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和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示警。
(三)筑牢基层数据根基,夯实规范生产源头支撑。扭转源头数据质量风险,必须持续向基层基础发力,强根健体。一是建强配齐乡镇统计力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协同,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统计工作职能要求,切实解决统计工作站“空心化”问题。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必须配备至少1-2名熟悉统计业务、相对固定、能力匹配的专职统计人员(可设首席统计员岗位),并保持基本稳定。人员变动须报县统计局备案,且新上岗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县统计局建立专业人员分片包干联系指导乡镇制度,加强对乡镇统计业务的日常指导、检查和规范化达标考核,其结果作为统计工作专项考核的核心依据。二是实施全覆盖常态化培训。制定并严格执行《全县统计调查对象年度业务轮训计划》。将全县所有承担“一套表”报送任务的企事业单位(覆盖“四上”企业、重点投资项目单位等)的统计负责人、具体填报人员全部纳入年度轮训范围。培训内容突出精准实用:核心统计指标定义与解释口径、报表填报逻辑与操作规范、数据质量控制要点与易错点解析、统计法律法规核心条款与责任风险案例警示教育、新版统计制度方法解读及应用等。确保每名统计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不少于16学时的系统性培训,培训结束进行严格能力测试并记录备案。开发标准化的培训课件、操作手册供统计对象参照使用。三是推动数据治理智慧转型。着力建设并优化县级统计信息综合应用与监管平台。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数据自动化比对核验模型。打通与税务部门的增值税发票数据接口、电力部门的能耗数据接口、市场监管部门的工商登记变更信息、金融机构的企业基本账户流水信息(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经必要脱敏处理)等外部行政记录。将企业报送的统计数据与上述外部记录进行常态化、系统化、智能化的交叉比对分析,自动识别异常值、逻辑矛盾点、关联指标不匹配等风险线索。提升利用多源信息校验评估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科学化水平,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核查,将防控关口最大限度前移。
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事关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这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我们深知,工作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是前进道路上必须攻克的“娄山关”、“腊子口”。我县将以志不改、道不变的坚定,以刀刃向内、动真碰硬的决心,切实扛起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我们将紧密聚焦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以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持续用力狠抓体制机制健全、执法监督强化、基层基础巩固、政绩导向纠偏等关键环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促落实,确保各项改进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我们将以更完善的制度体系堵塞漏洞,以更严密的法治屏障抵御干扰,以更精准的监督利剑形成震慑,以更坚实的数据根基支撑发展。力求通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变革提升我县统计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用铁一般的真实数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支撑,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贡献坚实的统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