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计划,为了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专项报告的准备工作,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带领市人大内司委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市政法委、市检察院等部门参加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市检察院和十一个县(市、区)基层检察院的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汇报,并深入龙文、龙海、漳浦、云霄、南靖等5个县(市、区),重点了解有关巡回检察、办案家访、释法说理、宽严相济机制开展情况,现场观摩量刑建议软件演示和信息化建设情况,实地参观了检察文化建设,召开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法委、检察机关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研究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基层院建设协调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基层院建设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来抓,市检察院将指导和服务基层检察工作,作为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分解细化基层院建设责任,明确分工,完善考评机制,注重加强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集中轮训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巡视制度,帮助各基层院协调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全市基层院建设整体推进,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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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新形势下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推进宽严相济政策在检察环节进一步落实,在工作中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的尊严,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缩小社会矛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要把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与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增强检察机关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经常性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出现的问题,实现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要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契机,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不断健全和完善执法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化推进案件集中管理,规范办案流程,监管执法办案,提升案件质量。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重点执法部门、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岗位的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要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量刑建议制度、再审检察建议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的改革,切实提高法律监督的实效;要继续落实检务公开制度,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改进接受监督的方式,增强接受监督的实际效果。
(五)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和检务保障建设,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检察队伍建设为根本,优化检察职能配置,充实基层检察力量,加大人才招录补充力度,新增检察编制分配重点向基层倾斜,特别是优先补充案多人少的基层检察院;要加强检察官的职业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要突出抓好公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两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监督,确保基层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帮助解决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职级待遇、检务保障等方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