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县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基于县法院近五年受理案件的大数据分析

更新时间:2025-10 来源:网友投稿

  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各类主体间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加且呈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造成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剧,迫切要求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问题引入:从XX法院近五年案件情况看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必要性

  (一)近五年收结案总体情况。近五年来XX法院受理各类案件数始终高位运行,呈逐年递增态势。如2018年受理各类案件8478件,较2017年增长了7.56%;2019年受理各类案件11247件,较2018年增长了24.62%;2020年受疫情影响,受理各类案件数下降至9866件,较2019年降低了14.0%;2021年受理各类案件12193件,较2020年增长了23.59%;2022年1-10月受理各类案件11044件,同期增长了5.82%。具体收结案态势如下图:

  (2)  受理各类案件结构情况。从案件性质看,近五年案件各类案件从高到低依次是:民事案件27947件,占收案总数的54.29%;执行案件17773件,占收案总数的35.42%;刑事案件2977件,占收案总数的5.78%;行政案件2783件,占收案总数的5.41%。具体各类案件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受理民事案件情况。一般来说,民事案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同时,从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来讲,妥善化解处理民事纠纷,是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从XX法院近五年受理的民事案件情况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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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强化工作合力,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

  一是有效整合资源,加强多元解纷平台建设。要完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机制,丰富调解主体,整合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吸纳调解、评估、鉴定、咨询、心理服务等力量,推动“多中心”整合为“一中心”。二是做好“三调联动”,提高非诉解纷工作成效。要推动人民调解法律化制度化常态化,把人民调解挺在前面,行政调解紧跟其后,司法调解提前介入,各种民间调解方法互相衔接、相互协调。搭建各方参与、联合调处的平台、机制、人员、保障对接,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形成多元解纷工作合力。三是加强行业调解,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要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及时有效地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就我县来讲,目前已经成立有医调委、交调委、金融调解、商会调解等调解组织,下一步需要切实发挥这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调解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为诉源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四)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关口把控作用。一是以“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加强法院诉调对接工作。要在外部精准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力量,内部推进分流、调解、速裁、快审等各个环节的有机衔接,完善精准分流、调裁对接、程序转换的工作机制,形成分流化解一批、快调速审一批、精细审判一批的良好格局。二是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和速裁团队,邀请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诉前调解提供更多选择。进一步扩大特邀调解资源库,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律师纳入特邀调解名册。三是加强司法确认工作,增强调解工作实效。要加强法院与相关调解组织的联动协作,通过法官指导、业务交流、法律培训等形式,对司法确认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业务指导,确保非诉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实现无缝衔接,有效解决群众对调解工作信任度不够、调解协议质量不高等问题。

  (五)坚持科技引领,着力建设诉源治理综合服务平台。

  建立以解纷平台运营为中心,智慧化应用为基础,以诉调对接为主体的党委引领下一网通办的“全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力争实现“矛盾一键上传、平台一网统筹、纠纷多元分流、诉讼兜底化解”工作机制。开发多元解纷小程序,畅通解纷需求入口,让群众足不出户,一键上传解纷需求;纠纷平台收集解纷信息,根据解纷需求、纠纷产生地就近匹配调解组织,力争实现“足不出村”实现解纷诉求,同时平台对解纷组织的积极性、解纷时效、解纷质量进行监控;完善解纷平台与人民法院的衔接协调,积极对接最高院统建的人民调解平台,对于调解成功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解纷平台对不能通过诉前调解的案件及时汇集调解相关信息后移转法院诉讼程序,力争实现“足不出乡”定纷止争;人民法院应及时将未经平台解纷的案件回流至解纷平台,充分发挥纠纷平台的解纷优势。

  总书记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今后应坚持在党委领导下,把诉源治理纳入社会治理治理体系,形成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的治理理念,实行预防与化解并重、诉讼与非讼结合、体制内外机制互动的治理手段,实现预防、减少、化解诉源的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