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首善标准,将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法律服务全过程,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理念。近三年,全市xx家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x万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xx亿余元,社会效益显著。
一是构建“党建+法律援助”的服务模式。通过党建培训强化法律援助队伍的政治意识,确保服务过程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坚持政府采购中考察法律服务机构党建情况,在法律咨询及援助服务岗位设置“党员先锋岗”,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群体性纠纷中党员律师冲在前面,使困难群众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全覆盖。x市建立市-区-街乡镇-社区(村)四级法律援助实体平台网络,其中市级法律援助中心x家,区级法律援助中心xx家。同时,依托街乡镇建立xxx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社区(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近xxxx个,在全市各级公检法机关和监狱、驻京部队共建成近xxx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组织机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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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创新开展“法律援助扩面提质民生工程”系列品牌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联合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活动,扩大社会知晓度。
三是推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根据受援人的具体需求,设计个性化的法律援助方案。
四是深度优化服务流程。对农民工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减证便民”。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其他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四、抓宣传,提升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广度。深入工地、园区、快递外卖点等发放宣传手册,解读法条政策,提供法律咨询。二是加大内部宣传深度。挑选典型事例和先进事迹,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巡回宣讲,扩大典型代表影响力,助力队伍向上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