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若干措施

更新时间:2025-09 来源:网友投稿

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深化对高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使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党委常委会每半年1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把关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有关会议议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经常性对照《党章》和《中国GCD廉洁自律准则》找差距。严格执行《中国GCD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坚持“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二、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将学习总书记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校长办公会议“首要议题”,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严格落实学校《党委及党总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校党委常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思政课建设,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走进课堂,按要求讲授思政课。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培训、访学、教学比赛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四史”教育、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挖掘学校红色基因,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责任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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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切实落实各级党组织责任

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中层单位、干部签订责任书,定期听取职能部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总揽全局,统筹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重要领导责任,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与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党委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推进各自职责的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各自实际,研究谋划、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九、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开展至少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学校每年开展2次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各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要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基层指导、督促党建工作,推动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持续开展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与述责述廉评议工作,抓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两个责任”的落实。贯彻《山东理工大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强化党建考核,把考核结果计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成绩。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领导班子及责任人年度考核实施“一票否决”,不能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十、强化追责问责力度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述责述廉和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为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责任单位: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