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品牌是基层党组织围绕自身职能特点,将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深度融合、凝练提升的特色成果,是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机关党建工作基础持续夯实。在此基础上,机关工委决定以党建品牌创建为突破口,分批推动全县75家机关单位党组织实现“一单位一品牌”全覆盖,以品牌建设带动党建整体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梯次推进”原则,通过三年努力,推动全县机关单位党建品牌由“分散探索”向“系统建设”转变,由“有名有形”向“有魂有效”提升,打造一批具有XX特色、党员群众认可、可看可学可推广的机关党建品牌,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三、工作目标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先重点、后全面”的总体思路,分三批次、三年完成全县75家机关单位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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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营是建创考核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体系,设立专项考核指标,权重不低于10%。对按时完成品牌创建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单位,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予以加分;对无故拖延、敷衍塞责的单位,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对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创建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
(五)搭建展示平台,扩大品牌影响
机关工委充分利用县委党建网站、机关工委AAA公众号、党建宣传栏等平台,定期展示各单位党建品牌创建成果,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价值。每年举办一次全县机关党建品牌成果展示活动,为各单位提供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推介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建立动态管理,确保品牌生命力
党建品牌认定实行动态管理,不搞“一评定终身”。机关工委每年开展已认定品牌是否开展复评,重点评估持续开展、品牌内涵是否与时代同步、成效是否持续显现。对复核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予以摘牌并重新启动创建程序。对创建成效突出、经过持续深化提升的品牌,推荐申报市级“优秀党建品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机关工委负责解释和处理。